新股消息 | 奥动新能源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奥动新能源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等事项。据悉,奥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动新能源”)已于2025年12月12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招银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奥动新能源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如有,请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间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六、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七、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八、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招股书,奥动新能源是中国换电行业的领先企业,致力于建立覆盖换电生态系统的全面产品和服务组合。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可以高效管理换电设备、车辆和电池,从而更能满足用户需求。

奥动新能源的业务始于经营自身换电站,其后逐步将业务扩展至涵盖销售换电设备及提供运营服务。公司源已建立一个全面的换电站组合,涵盖多种汽车、功能及应用场景。于往绩记录期,奥动新能源的换电站主要为乘用车提供换电服务。公司亦一直在建立供商用车辆使用的换电站,包括轻型货车、轻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创设一个完整的换电解决方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奥动新能源有九个换电站已完成升级,现已支持乘用车及轻型货车换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