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拟增加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安排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0日,北交所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交易规则》拟对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修订。一是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委托、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安排,为拟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交易渠道。二是优化大宗交易制度,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三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四是完善交易监管安排,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公开信息。
原文如下:
北交所就修订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新“国九条”有关部署,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完善股票交易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自2026年4月10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自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开市以来,《交易规则》已正式实施四年有余,交易机制功能稳步发挥,二级市场整体运行平稳。为进一步便利市场参与,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同时强化投资者保护,提高市场透明度,规范交易秩序,
本次《交易规则》拟对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修订。一是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委托、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安排,为拟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交易渠道。二是优化大宗交易制度,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三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四是完善交易监管安排,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公开信息。同时,对证券交易监管部分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调整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为落实新“国九条”有关部署,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完善股票交易机制,持续优化交易监管,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订思路
一是落实高质量建设北交所相关部署,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优化大宗交易,进一步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完善市场交易功能。
二是围绕防范股票炒作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安排,引导理性投资,维护市场秩序。
三是顺应优化交易监管趋势,新增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交易公开信息,并根据监管工作实践对交易监管有关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增加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安排
为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交易规则》明确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安排,主要包括:一是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二是委托及申报指令中应包括买卖限价,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或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订单无效;三是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四是订单按照时间优先顺序逐笔连续撮合,成交价均为当日收盘价;五是15:05至15:30期间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
(二)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
为促进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进一步向盘中交易价格收敛,防范新股上市首日及股票退市整理期首日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当日成交价格的风险,北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参考价,由“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调整后,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30%和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孰低值,且不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70%和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孰高值。
(三)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安排
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交易规则》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安排,主要包括:一是要求会员将投资者签署专门的风险揭示书作为其首次买入两类股票的前置程序;二是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的情形除外;三是强化两类股票风险揭示,单独揭示两类股票交易信息,增加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公开信息,要求会员在每日开市前提示退市整理股票的剩余交易日等信息。
(四)优化交易公开信息,完善证券交易监管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交易规则》新增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并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信息公开机制。同时,根据《证券法》规定及业务实际,《交易规则》吸纳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新增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重点监控事项,顺畅规则衔接。
本文编选自“北交所”官网,智通财经编辑:蒋远华。


